奇正藏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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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16: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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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9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2023年度,作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春瑜,男,197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首都经济 贸易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 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 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 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3 年 度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应参加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事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李春瑜 8 2 6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 作经验的优势,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3年,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本人按照《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审计委员会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本人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财务报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讨论后,形成决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提高年报的披露质量。对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提升指导,关注审计部门的专项审计事项及后续改进情况。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

2023年,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销售、研发以及财务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指导和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及制度的实施,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及审阅初步审计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切实履行对公司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责,维
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现场股东进行交流,通过网络业绩说明会,回复中小股东关注的问题。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挥本人在会计专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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