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8-030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与有研粉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3月10日,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与有研粉末新材料(北
京)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2017年度向有研粉末新材料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末”)采购金属粉料等原材料不超过1,000
万元。2017年度,公司共向有研粉末采购原材料10,099,312.92元,超过董事会
批准的年度采购金额99,312.9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超出部分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决策标准,已报请董事长批准执行。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18年度与有研粉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继续向有研粉末采购不超过1,380万元的原材料,约占公司
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79%。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2018年本公司已经向有研粉末采购原材料343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有研粉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4日,法定代表人黄
松涛,注册资本3456.31 万元,经营范围:生产有色金属材料、粉末、粉末冶金
材料、丝材;销售有色金属材料、粉末、粉末冶金材料、丝材及技术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有研粉末是公司参股8.34%的企业,是公司合作多年的供应商,双方合作中
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有研粉末总资产6.23亿元,净资产4.90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16.33亿元,实现净利润5,677.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有研粉
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委派董事的议案》,委派公司总经理助理程青女士任有研粉末董事。公司监事陈怀奎先生与程青女士为夫妻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标准,有研粉末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有研粉末采购原材料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有研粉末是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也是本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本公司向其采购金属粉料等原材料,双方合作多年,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允定价,双方合作及履约情况良好。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2018年度,公司将继续向有研粉末采购金属粉料等原材料。2018年1月1
日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协议有效期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经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董事会预计
2018年度公司向有研粉末采购原材料金额为不超过1,380万元。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等价有偿、合理公允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该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公正,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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