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本年度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11次,本年度公司
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3次。本人对参加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
2.本年度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本年度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2017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的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在公司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公司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17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以下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3、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4、对公司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
5、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对预计2017年度与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对预计2017年度与有研粉末新材料(北京)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8、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对开展2017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发表独立意见;
10、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在公司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公司
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转让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公司50%股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在公司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对以
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2、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七)在公司2017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在公司2017年9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公
司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在公司2017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对
公司与河北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购买及技术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17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会同其他董
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2017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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