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6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8-00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之发行对象关于所认购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深工具”)于2017年11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博深
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杨建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98号),核准博深工具向杨建华发行35,057,283股股份、向巢琴仙发行 19,639,934 股股份、向叶现军发行 6,382,978 股股份、向徐子根发行4,124,386股股份、向杨华发行4,909,983股股份、向李卫东发行3,436,988股股份、向朴海连发行490,998股股份、向钱建伟发行490,998股股份、向陆博伟发行245,499股股份、向朱红娟发行245,49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8,840万元。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新增的75,024,546股已于2017年12月21日上市(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披露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998 号文件的核准,向公司实际控
制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及中意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莱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7名发行对象共计发行24,583,965股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公司已于2018年1月26日收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关于所认购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公告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限售期承诺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认购的博深工具股份自博深工具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届满后
陈怀荣、吕桂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
1 任京建、程辉、 行。
张淑玉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前持有的股份自博深工具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若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
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2 中意资产管理有 承诺人认购之博深工具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博深工具本次非
限责任公司 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石家庄莱普创业 作为配套募集资金认购对象,承诺人承诺如下:
3 投资中心(有限 承诺人认购之博深工具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博深工具本次非
合伙) 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同意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限售期锁定。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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