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为总结 2023 年监事会工作,进一步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促使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 2023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经营情况,监督了各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和决议过程,履行了监事会的监督检查职能。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召开方式 主要议题 披露日期
1 六届监事会第二 2023/4/26 现场 2022 年年报和 2023 年一 2023/4/28
次会议 季报等事项
六届监事会第三 关于汶上海纬机车配件
2 次会议 2023/7/13 通讯 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业 2023/7/15
绩承诺调整的议案
3 六届监事会第四 2023/8/18 通讯 2023 年年报年度报告 2023/8/22
次会议
4 六届监事会第五 2023/10/24 通讯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3/10/26
次会议
关于出售常州市金牛研
5 六届监事会第六 2023/11/7 通讯 磨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 2023/11/8
会议 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报告期内的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年度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决策和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和会议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会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的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符合公司向社会承诺的《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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