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4 年 3 月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4 年 03 月 15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勤信审字【2024】第 011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石朝欣、孙红玉
审计报告正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股份”)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博深股份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博深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事项描述
2023 年度,博深股份营业收入为 160,668.42 万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9 和附注五、43 所述,博深股份国内产品
销售,在获取客户签收的送货单或物流签收记录、验收证明后确认收入,博深股份出口产品销售在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由于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价博深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了解、评价公司在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时点、结算政策,执行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检查其执行有效性;
(3)通过审阅销售合同及订单,检查与产品交付、验收、结算及退货等有关的合同条款及单据,结合与博深股份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的访谈,评价博深股份的产品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断履约义务的识别、交易价格的分摊、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的确定等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和公司的经营模式;
(4)获取并检查公司主要客户交易资料,包括销售业务订单、合同、发票、出库单、出口报关单、第三方货运单据、客户签收记录、银行收款单据等,确认交易的真实性以及收入确认的准确性,关注是否存在销售退回情况,分析其对销售收入确认的影响;
(5)对主要客户的往来余额以及交易数据实施函证程序,对未发函和未收到回函的客户执行实质性检查程序,以确认相关交易真实性、完整性;
(6)执行截止性测试,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确认原始单据,检查其收入确认时点是否正确;
(7)取得公司增值税出口退税表,与境外销售收入进行匹配性分析;
(8)对销售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分析主要产品毛利率的合理性并将主要产品的毛利率与上年数据进行对比分析。
(二)商誉减值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18 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商誉净值为 118,442.29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 30.24%,为公
司非同一控制下收购子公司形成,属于公司重要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规定,每年年度终了,公司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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