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
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1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 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下
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6.00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 √
案
9.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完成情 √
况及向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方案
的议案
11.00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 √
程》的议案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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