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集资诈骗案宣判:被处罚金15亿 2人被判无期 1月16日,“快鹿系”集资诈
快鹿系集资诈骗案宣判:被处罚金15亿 2人被判无期
1月16日,“快鹿系”集资诈骗案在上海公开审理宣判:快鹿集团涉案434亿,被处罚金15亿,原快鹿执行总裁黄家骝、董事局主席韦炎平被判无期。
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人施建祥(另案处理)组建个人控制的快鹿系集团,非法集资434亿元均被转入其个人及快鹿集团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除282亿余元被用于兑付前期投资者本息外,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各项运营费用、股权收购和影视投资等经营活动、转移至境外和购置车辆以及个人挥霍、侵吞等。至案发,本案实际经济损失共计152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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