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开股份: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神开股份资讯
2023-04-28 21:47: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9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宋婉春,2000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方颖,2018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孙广友,1998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 1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12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审计机构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