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8-04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14万马01”2018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20日,凡在2018年7月2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8年7月2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发行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4万马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15)。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4万马01
3.债券代码:112215
4.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5.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2%
8.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4年7月23日。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7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0.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7月23日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5.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2%
16.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8年7月23日
17.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4万马01”的票面利率为7.2%,每手“14万马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7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7.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4.8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
2.除息日:2018年7月23日
3.付息日:2018年7月2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2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万马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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