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1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4万马01”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暨债
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4年7月21日发布的《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公司有权决定在
2014年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215,债券简称:14万马01。以下
简称“14万马01”或“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
利率为7.20%,在本期第3年末,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
况,本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7.20%不变。
2.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发出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4. 回售申报日:2017年6月12日、13日、14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2017年7月24日。
6.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
持有的“14万马01”。截至本公告发出前一交易日,“14万马01”的收
盘净价为101.60元/张,高于回售价格,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
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7.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6年7月23日至2017年7月22
日期间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
2. 债券简称:14万马01
3. 债券代码:112215
4.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票面金额为 100 元。
5.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 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5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2%(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
的前3年固定不变,发行人有权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决定是
否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
8.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年7月23日。
9.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
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
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 发行人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
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
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3. 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
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
申报。债券持有人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