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14万马01”2015年付息公告
万马股份资讯
2015-07-16 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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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07-1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5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14万马01”2015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4万马01”)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22日。凡在2015年7月22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5年7月22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发行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4万马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15”)至2017年7月23日将期满3年。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14万马01

3. 债券代码:112215

4. 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元

5. 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6.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

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2%

8.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发行首日,即2014年7月23

日。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7月23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 付息日:2015年至2019年每年的7月23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7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 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3.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14.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4年7月23日在深交所集

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

15.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2%

16.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5年7月23日

17.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方案

按照《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14万马01”的票面利率为7.2%,每手“14万马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2.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57.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64.8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2015年7月22日

2. 除息交易日:2015年7月23日

3. 债券付息日:2015年7月23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5年7月2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4万马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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