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65.25 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052 元/股加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的公告》,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则同意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3 年 5月 8日至
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四)2023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及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 章公 司/ 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及“(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定:“2.激励对象若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