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报告书称大股东星星集团2018.7.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390
水晶光电股友
2018-11-13 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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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回购报告书称大股东星星集团2018.7.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839000股,为何当时不需要公告? 【答】水晶光电:您好: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文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的规定,公司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比例不超过1%,公司不需要公告。谢谢!¶¶2018-11-16 16: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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