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董事会各成员:东方雨虹的转股价格为什么迟迟不下调?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对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进行了明确规定,现在条件均已满足,董事会为什么不提出相关方案?你们董事会是不是属于群体失职?你们董事会是如何保护转债持有人的正当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