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东方雨虹资讯
2018-01-05 11: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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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5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李兴国先生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兴国先生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董事、副总裁张志萍女士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张志萍女士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47,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6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志萍女士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于2017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本公司股份9,21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455%),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34%)。公司董事、副总裁张志萍女士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70%)。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及董事、副总裁张志萍女士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时间:李兴国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窗口期不减持);张志萍女士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股数 拟减持的股份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不 占公司总股 占其本人总持



超过(股) 本比例不超 股的比例不超



过 过



李兴国 首发前股份 集中竞价 1,000,000 0.1134% 10.8467%



张志萍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集中竞价 150,000 0.0170% 14.9716%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二)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提交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李卫国先生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5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6%,减持数量已过半。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董事、副总裁张志萍女士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张志萍女士于2017年11月27日至2018年1月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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