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13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6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3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3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除以下 1 位核查对
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结余数量(股)
李卫国 董事长 2020-11-09 卖出 13,000,000 589,652,837
2020-11-16 8,000,000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发布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自查,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过公司股票。内幕信息
知情人最早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知悉激励计划相关信息。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的交易变动系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激励计划内幕信息前,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及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本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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