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4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8-00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12日在公司办公大楼11层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2月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谦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董事杨实、张宁生、吴健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何雁明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小洁、华雨婷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认为本次《公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要求,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行为,符合公司实际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22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22日。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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