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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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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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纪法

二〇二四年四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本人作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职责,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诚实、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了意见,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纪法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本硕就读于清华大
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鋆昊资本总裁、董事总经理。历任工行浙江省分行科员、副科长;桐乡市支行副行长,嘉兴市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浙江省分行投行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兼小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经理。工行总行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董事、副行长兼董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概述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2023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2023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 报告期内召开 实际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大会次数 大会次数

10 10 0 0 4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及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均出席了上述会议。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为贯彻落实《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次数1 次。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本人所任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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