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4-037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list.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并提供担保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暨关联交易之
1.01 事项 √
1.02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之事项 √
2.00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
的公告》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浙富控股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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