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富控股资讯
2024-02-28 18:01:28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29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 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锡、金、镍、钯等产品系公司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公司各类金属产能规模不断扩大,原材料采购及库存商品已定价总量也不断增加。为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原材料采购、库存商品及大宗金属产品销售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库存商品及销售产品相同、相似或类似的期货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铜期货合约、锡期货合约、金期货合约、镍期货合约、钯期货合约及期权等等。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保

证金的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为了规避和防范公司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降低了主要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与此同时,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期货和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期货和衍生品投资风险。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和期货部具体负责公司期货和衍生品投资事务。财务管理中心和期货部配备投资决策、

业务操作等专业人员拟定期货和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和期货部人员已充分理解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期货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因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取得相应资质的机构、交易所交易,且仅限于操作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及销售产品相同、相近或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以此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3、公司制定并完善了《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授权制度、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档案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七、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所带来的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八、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的,是为了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稳定利润水平,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日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