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的
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关联方,须以公正、合理的原则对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的存、贷款等关联交易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及风险管理报告等经营资料,重点对财务公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因素及缓释措施予以持续关注和评估。现就财务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经营资质、业务的合法合规情况及风险评估状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经营业务资质情况
(一)业务资质
1.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证件号为:L0019H211000001;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336571。
2.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303,3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69,456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90%;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68,54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2.60%;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40,249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27%;其他27家股东出资人民币125,04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1.23%。
3.财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崔云江。
4.财务公司注册及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 10 号院 3 号科研办公楼 5 层。
(二)经营范围
经查验财务公司的《金融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证件,财务公司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1.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根据相关议事规则履行职责。同时,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了公司组织结构。
2.三会设置与主要职责
(1)股东会
财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公司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公司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
财务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重大投资方案,并监督执行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终止和清算、解散的方案;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拟订本章程修改方案;审议批准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设定质押事项;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财务公司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本章程及股东会决议的行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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