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新华都资讯
2017-09-26 19: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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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7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7-07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7年9月26日,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都”、“公司”)与关联方杭州阿里巴巴泽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阿里巴巴泽泰”)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双方拟进行资源互补,共享各自供应链优势和零售业务转型升级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2、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本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细化及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并签署有关文件。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杭州阿里巴巴泽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3幢202-1室;



法定代表人:陆凯薇;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网络技术产品,多媒体产品;系统集成的设计、调试及维护;销售自身开发的产品;并提供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支持;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



阿里巴巴集团(AlibabaGroupHoldingLimited)通过阿里巴巴(中国)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控制杭州阿里巴巴泽泰100%的股权,为杭州阿里巴巴泽泰的最终控股



方。阿里巴巴集团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58,273



百万元,净利润(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41,226百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



日的总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人民币543,714百万元,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



益)为人民币343,642百万元。



2、关联情况说明



2017年9月26日,新华都集团与阿里巴巴(成都)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阿里巴巴成都”)、杭州瀚云新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瀚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新华都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华都无限售流通A股68,456,3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股份转让给阿里巴巴成都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此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阿里巴巴成都将持有公司股份34,228,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阿里巴巴成都的一致行动人杭州瀚云将持有公司股份34,228,1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杭州阿里巴巴泽泰为阿里巴巴成都的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杭州阿里巴巴泽泰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杭州阿里巴巴泽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7年初至8月份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



交易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14万元。



4、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属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合作双方拟进行资源互补,共享各自供应链优势,对接阿里巴巴集团的电商资源,如淘宝到家等业务展开合作,同时开展会员、支付等系统的对接及打通。



双方将合资设立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创新门店。



四、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双方进行资源互补,公司将合理借助阿里巴巴集团的品牌效应、先进的经营理念及管理模式,帮助公司实现零售业务转型。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新型业务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改善公司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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