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都: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都资讯
2024-02-01 16:51:2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2-02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4-009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1 日 11:00 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62 号新华都大厦北楼 7
层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
该项议案以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结合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旨在激励员工努力奋斗、创新业务、创造价值,激发员工发扬领航员精神,在与公司共同成长的过程中能够分享发展成果、实现自我价值;吸引和保留优秀的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效的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份。

(2)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80 元/股,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
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
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为 700
万股,上限为 1,4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719,922,983 股比例的区间为 1%至 2%,上限未超出下限的一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按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区间以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7.80 元/股,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的区间为人民币 5,460 万元至人民币10,920 万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最长期限,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a、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b、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