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南涉多项虚假陈述行为 杭州中院已受理维权诉讼 公司业绩大幅预增股民索赔或得偿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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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7 08: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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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夏时报 作者: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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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15日,大东南同时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司股票2020年年中去星摘帽,年关业绩又大幅预增,但因多项虚假陈述行为被证监会顶格处罚,后续将面临大量投资者维权诉讼,真是喜忧参半。


  一、三年间公司沦为控股股东的傀儡,因多项虚假陈述行为受监管处罚


  2019年5月10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东南”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浙证调查字2019128、2019129号),因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黄飞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19】7号)。


  2019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7号),中国证监会认定大东南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资金被占用未如实披露行为、对外担保未如实披露行为和共同借款未如实披露行为等违法事实。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的处罚。


  依据处罚决定书,于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5月1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


  二、杭州中院已受理股民索赔案,公司去星摘帽或现金流充足利好维权


  大东南于2019年12月21日披露《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19-098)》,披露了公司违规担保涉及的相关诉讼事项,即丰球集团有限公司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公司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该法院已立案受理并作出判决公司需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4月7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1)浙06民终783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因原控股股东大东南集团处于破产重整阶段,大东南集团管理人已依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在其账户内预留保证金26,644.81万元,该资金将主要用于解决公司为大东南集团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关于投资者诉大东南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暂时还没有生效裁判文书,但去年9月已有部分投资者起诉维权,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至今暂无案件审判相关进展,刘鹏证券律师团队将保持高度关注并及时与股民分享。


  2020年6月2日公司发布《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当日停牌一天,次日开市公司股票复牌并撤销了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东南”变更为“大东南”。今年年初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暗指公司有闲置资金现金流充裕,但大东南因存在多项虚假陈述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已是不争的事实,股民只需提出申请大概率可获得投资损失赔偿。


  三、2020年度和一季度业绩预告同时发布,业绩大涨净利润喜人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06月注册成立,系由浙江大东南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其他七家发起人共同组建,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主要为塑料薄膜、塑料制品、锂电池离子隔离膜的生产等,公司股票于2008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002263)。


  2020年第三季度末,股东人数为8.73万户,人均流通股数为2.15万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8.78亿(其中流通A股18.78亿股,限售A股1.8万股),总市值约50.52亿,股票收盘价为2.69元/股,当日下跌-1.82%。公司股价自2021年1月14日起四个交易日接近涨停,达到近4年来的峰值4.26元/股,随后回调至今的3元/股左右。


  2021年4月15日,大东南同时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和《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其中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4000万元-1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56%-199.0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3200万元-17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8.24%-262.55%;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0745元/股-0.0958元/股。而今年一季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4500万元至5000万元,每股收益盈利0.0240元至0.0270元,主要原因系本季度公司持续创新优化产品性能与结构,有序扎实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较去年同期业务量明显增多,差异化产品的产销量增加,产品毛利率及毛利润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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