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ST升达资讯
2018-12-11 20:13:58
  • 点赞
  • 139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12-12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8-13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东与相关方签署《补充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8年12月11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及其自然人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和堂(海南))签署《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各方就原《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了补充和部分修改。《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事项,仍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执行,《补充协议》与《股权转让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2、虽本次交易各方已签署《补充协议》,对原《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完善,且为履约设定了较为完善的保障措施,但依然存在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各自义务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各方将按照原《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升达集团股东江昌政、江山分别持有升达集团的53.46%、28.88%股权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控股股东升达集团股东股权转让暨进展情况

2018年1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股东江昌政、江山、董静涛、
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签署了《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与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江昌政、江山、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将其分别持有的升达集团53.46%、28.88%、11.72%、5.63%、0.32%的股权转让给保和堂(海南),转让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升达集团,实际控制人将由江昌政先生变更为单洋先生。具体内容和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11月21日分别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更暨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26)。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保和堂(海南)和升达集团股东至工商局办理工商过户手续,因江昌政、江山持有的升达集团全部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情况,导致江昌政、江山持有的升达集团股权暂时无法过户至保和堂(海南)名下,董静涛、向中华、杨彬已将其持有升达集团的股权完成工商过户手续,过户至保和堂(海南)名下。同时,升达集团董事、监事及总经理已变更为保和堂(海南)提名或推荐的人员,升达集团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单洋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2018-129)。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为保证本次交易能够顺利实施,各方通过友好协商,于2018年12月11日签署《补充协议》,就原《股权转让协议》进行了完善和部分修改。

二、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协议签署日期:2018年12月11日

(二)协议签署主体:江昌政(甲方1)、江山(甲方2)、保和堂(海南)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乙方)、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丙方)(甲、乙、丙方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三)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同意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继续将其持有丙方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继续受让目标股权。

第二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乙方应支付甲方、董静涛、向中华、杨彬股权转让款共计2,000万元,第一笔定金200万元乙方已经支付;甲方同意剩余股权转让款1,800万元,乙方按照以下约定时间支付:

(1)自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升达林业”)发出召开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升达林业新一任的非独立董事推荐人选为乙方提名的人员)当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1,000万元;

(2)乙方确认在升达林业召开本次董事会换届的股东大会之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