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升达:关于控股股东对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公开说明的公告
ST升达资讯
2018-11-04 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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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11-05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ST升达 公告编号:2018-117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对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

公开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关于对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监管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7号)(以下简称:“决定”)。现对升达集团就决定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说明公告如下:



2018年8月29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公告,截至公告日升达集团占用升达林业资金63,588.30万元,同时升达林业未经决策审议程序为升达集团提供担保余额约18,760万元。2018年10月9日,升达林业进一步自查后公告,截止9月20日升达集团占用升达林业资金余额约82,975.77万元。



升达集团于2018年8月28日向升达林业出具《承诺函》并于8月29日公开披露,承诺在2018年9月29日前解决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但是,截至承诺到期日,尚未履行该承诺。



1、此前为履行承诺、解除违规担保和清偿占用已采取的措施;



说明:



为履行承诺,解除违规担保和清偿占用,升达集团采取的措施有:



(1)升达集团已委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办理升达集团控股子公司相关股权质押给升达林业事宜,具体事项由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律师承办。



(2)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上海升达林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升达”)进行了资产评估,上海升达股东拟将其所有股权质押给升达林业,以清偿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升达集团于2018年10月30日收到四川天平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川天平评报字[2018]0453号),认定上海升达股东全部权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价值结论:47,641.84万元(大写:肆亿柒仟陆佰肆拾壹万捌仟肆佰元整)。2018年11月2日,上海升达股东已办理完毕上海升达的股权质押手续,将上海升达股权质押给升达林业。如2018年12月31日升达集团仍未偿还所占用的升达林业的资金,上海升达的所有股权(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将抵偿给升达林业。



(3)为清偿占用,升达集团多次协调相关债权人寻求和解,以解除对公司相关资产及银行账户的冻结,以便进行贷款融资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作为民营企业,升达集团始终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升达集团只能谋求转让股权、引入战略投资者亦或转让对升达林业的控股权以获取资金偿还对升达林业的资金占用。2018年9月28日升达集团全体股东与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签订《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各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确定升达集团对升达林业的占款、违规担保、查封及司法冻结等问题进行了框架性的约定,现相关事宜仍在推进中。同时,公司也在与更多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洽谈。



(4)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成都市经信委、锦江区政府金融办、青白江区政府金融办等金融监管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到升达集团进行了调研座谈,询问公司情况;升达集团也向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四川证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成都市经信委、成都市金融办、青白江区政府、锦江区政府等有关监管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递交了汇报材料进行求助,希望能得到各级政府及各金融机构的理解支持,协调帮助升达集团解决资金困境,使升达集团重新走上良性发展道路,金融监管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后续落地支持政策在跟进过程中。



2、未按期履行承诺的原因;



说明:



(1)因升达集团资金链断裂,无法到期归还借款,导致升达林业资金被贷

款方扣划而形成对升达林业资金的被动占用。升达集团原承诺于2018年9月29日前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但由于金融政策和市场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升达集团暂时未能与各债权人协调一致;因所持升达林业股份被债权人申请轮番冻结,导致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十分艰难,未能在9月29日前与相关战略投资者达成可行性合作方案以解决升达林业对升达集团的担保问题,及时归还对升达林业的占款。



(2)2018年9月2日,升达集团委派工作人员连同律师一起,前往巴塘县工商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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