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17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2日至2018年1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18年11月2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中二路软件园二期11栋6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审议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2.0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张文先生的薪酬方案
2.02公司副董事长翟建峰先生的津贴方案
2.03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钦湖先生的薪酬方案
2.04公司董事陈实先生的津贴方案
2.05公司独立董事王丛先生的津贴方案
2.06公司独立董事李长霞女士的津贴方案
2.07公司独立董事肖土盛先生的津贴方案
3、《关于审议监事津贴的议案》。
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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