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兆新股份资讯
2024-04-29 19: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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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有关要求,公司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辉、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国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田书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与公司管理层、各业务部门等有关各方保持全面、充分、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就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时间计划、年度审计的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评估,以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咨询。

2、意见分歧解决

中兴华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及专业技术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的交叉复核,以及由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小组成员工作和底稿执行第二层次复核。交叉复核和项目合伙人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中兴华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兴华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具体工作方案

年报审计过程中,中兴华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中兴华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兴华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经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兴华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3,602.43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七、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中兴华所按照《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评估、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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