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以下简称“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对应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泰和新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向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0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340,659 股,每股发行价格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9,999,995.04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 5,994,744.2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005,250.80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全部到
位,已经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圆全验字[2020]000013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专户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9,015,053.75
2、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861,917.59
3、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前期投入) 44,827.82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0,832,143.52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0.00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3 年度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861,917.59 元。
*2、2023 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44,827.82 元,用于年产 3000 吨
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
*3、经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实施的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10,832,143.52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当时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20 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依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为存储募集资金分别开立了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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