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对应的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4 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5,318,350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9,730,481 股,发行价格 1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86,959,994.7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327,398.87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7,632,59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BJAA5B0002 号)。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26,658,571.88 元。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年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2、本期新增募集资金净额 2,977,632,595.83
3、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166,381.75
4、项目建设(包括置换前期投入、为募投项目开 1,489,440,965.85
立的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
5、补充流动资金 474,699,439.85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26,658,571.88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2023 年度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3,166,381.75 元。
*2、2023 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1,489,440,965.85 元,主要用于宁夏泰和芳纶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1.2 万吨/年防护用对位芳纶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功能化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急救援用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
上述金额中,包含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为募投项目开立的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账户余额
16,652,515.24 元,该等信用证已经开立给受益人(募投项目供应商),且该等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3、本年补充流动资金 474,699,439.8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026,658,571.88 元。
注: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中不包含为募投项目开立的信用证支付的保证金账户余额 16,652,515.24 元。该等信用证已经开立给受益人(募投项目供应商),且该
等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信用证尚未完全到
期议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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