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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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5: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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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吉法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吉法,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 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营学博士,教授、博导。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正海磁材独立董事,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顾问、中国知识产权鉴定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大学创新转化学院兼职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本人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二、2023 年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9 次,股东大会 3 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23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表

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董 通讯方式参加 委 托 出席 董 缺 席 董 事 列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9 次 5 次 4 次 0 次 0 次 3 次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3年 12 月,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增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
2023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会 实 际 参 应参加会 实 际 参 应参加会 实 际 参 应 参 加 实 际 参
议次数 加 会 议 议次数 加 会 议 议次数 加 会 议 会 议 次 加 会 议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5 次 5 次 3 次 3 次 1 次 1 次 1 次 1 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在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审议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2023 年,本人针对公司名称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担保等相关事项发表了 5 次独立意见,均已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除参加董事会专门会议及发表上述独立意见外,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并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在年审工作期间,通过独立董事调研,听取年审工作计划及进展,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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