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泰和新材为宁夏信广和提供担保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宁夏信广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信广和”)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泰和新材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宁夏信广和提供担保的议案》起 12 个月内,按照持股比例对宁夏信广和在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及授信提供担保,最高额度(即任一时点为宁夏信广和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宁夏信广和其他股东原则上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宁夏信广和以其资产为其自身银行贷款提供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65 亿元。
公司为宁夏信广和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担保额度
担保方持 最近一期 截至目 本次新 占上市公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股比例 资产负债 前担保 增担保 司最近一 关联
率 余额 额度 期净资产 担保
比例
泰和新材 宁夏信广和 43.50% 80.47% - 3.00 7.39% 否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JDJF8Q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法定代表人:蔡宪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橡胶制品、金属材料、针纺织品及原料、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的批发;普通石油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区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
2、主要股东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收购宁夏信广和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收购完成后,宁夏信广和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比例
(万元)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30.00 43.50%
2 上海麦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700.00 15.00%
3 大连安尼林化学有限公司 2,700.00 15.00%
4 烟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2,070.00 11.50%
5 烟台智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5.00%
6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00.00 5.00%
7 烟台智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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