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川大智胜资讯
2024-03-28 18: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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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29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和公司下属控制的11户子公司及5户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的范围覆盖了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并重点关注了采购业务、项目管理、财务报告、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等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体系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 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 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设董事
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及其他董事共同行使表决权。董
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就公司战略、审计、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与聘用标准、薪酬及考核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制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应职权,监督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结构

公司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民航事业部、军品事业部、三维事业部、VR技术与产品部、航空智能系统部等一线部门及财务部、投资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预算与核算部、物资供应与管理部、研究院等二线部门,各部门职责明确、权责清晰、部门间相互协作、相互监督、相互牵制,为保障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发挥相应作用。

(3)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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