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川大智胜资讯
2023-08-29 16:08:51
  • 点赞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30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23-02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介绍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16号“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 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规定,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 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一所得税》的规定,

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具体影响数 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874,518.42 19,145,501.62 270,983.2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7,923.50 287,923.50



未分配利润 242,984,843.17 242,978,049.09 -6,794.08



少数股东权益 55,137,550.91 55,127,404.69 -10,146.22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

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