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莱士: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上海莱士资讯
2024-04-28 15: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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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亚民)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3 年工作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7月出生,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上海交通大学会计系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成本研究会会长、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博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太仓博纳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城智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市成本研究会名誉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未出现连续
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3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1 次,请假 3 次。股东大
会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就会议审议事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主营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本人同时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参加。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督促公司内审部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亦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事项提出专业建议,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了独立的评价和监督。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以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补选董事等的相关资料。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报告期内,未涉及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1月,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等相关事项,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 年,公司召开、召集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决策结果合法有效,本人同意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并按规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重大事项地推进情况,除对相关会议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外,本人还重点关注以下事项,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及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会前将相关关联交易文件提供给本人,本人根据相关规则认真审阅了日常关联交易相关文件,本着认真、
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会议中就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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