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2019-2023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2019-2023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
审核意见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1744 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贵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
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
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上述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贵公司编制的 Grifols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以下简称 “GDS“)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的有关规定编制和列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2019-2023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
审核意见(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1744 号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关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2019-2023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 GDS 公司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 GDS 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未得到恰当反映的风险的评估。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实施了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按照管理办法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 GDS 公司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Grifols Diagnostic Solutions, Inc. 2019-2023 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
审核意见(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401744 号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 2023 年度报告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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