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9-25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23-068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上述议案已由 2023 年 8 月16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上海莱士 A 股普通股股份。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7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临时)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用于
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其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总数的 3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发布《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1 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
为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9 月 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36,153,07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0198%,
最高成交价为 7.5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686,226.40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过户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拟使用已回购股份不超过3,377.00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 674,078.79 万股的 0.50%。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份数总额为不超过 12,190.97 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2,190.97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 2300912 号】,本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1,317.35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11,317.35 万份,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认购份额上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
3,135.00 万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7%,过户价格为 3.61 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约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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