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解锁期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的公告
大洋电机资讯
2019-01-18 19: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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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19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19-00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解锁期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四个行权/解锁期不符合行权/解锁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解锁期不符合行权/解锁的条件,并将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办理相应股票期权的注销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将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资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并就上述事项与证监会进行了沟通。



2、2014年11月28日,公司获悉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4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4、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5、201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对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145人调整为141人,本次授予权益总数由2331.2万份调整为2304.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权益总数由2101.2万份调整为2074.6万份,授予日为2015年1月14日;其中预留部分不作变动,即预留股票期权为115万份,预留限制性股票为11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6、2015年3月9日,公司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140名激励对象授予1031.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3元/股;向141名激励对象授予1041.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45元/股。公司总股本由851,094,350股增加至861,411,350股。

7、201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数量及行权/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调整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140人,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076.69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9725元/份,经四舍五入后行权价格调整为6.973元/份;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2061.69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3.3625元/股,经四舍五入后回购价格调整为3.363元/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30万份、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30万股。



同时,公司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公司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月13日,同意向38名激励对象授予23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和2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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