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3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18-07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认购巴拉德股份暨与潍柴动力开展战略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研发应用为契机,长期关注新能源电池技术的发展,对氢能源未来的发展前景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和储能领域的应用充满信心。巴拉德动力系统公司(以下简称“巴拉德”)作为全球公认的燃料电池领导者,在氢燃料电池方面拥有丰富的研发及生产经验。为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的布局,公司与巴拉德进行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巴拉德在氢燃料电池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及专利服务等业务方面的优势,共同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体战略布局。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电机香港”)于加拿大温哥华时间2016年7月26日与巴拉德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大洋电机香港以每股1.64083美元的价格合计出资2,830万美元认购巴拉德定向增发的1,725万股普通股;同日,大洋电机香港与巴拉德签署《投资者权利协议》,对大洋电机香港成为巴拉德股东后的权利及股份转让、增持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该项交易已于2016年8月18日(交割日)完成交割。本次认购完成后,大洋电机香港持有巴拉德已发行全部普通股约9.9%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单一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8日和2016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认购巴拉德动力系统公司股份的公告》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大洋电机(香港)有限公司认购巴拉德动力系统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二、有关与巴拉德合作事项进展情况
1、2018年8月29日,巴拉德宣布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达成战略性合作,其中包括潍柴动力在巴拉德进行约1.63亿美元的重大股权投资,股权价格为每股3.5464美元(该价格为巴拉德在纳斯达克市场截止2018年8月28日前3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的115%)。本次股权投资完成后,潍柴动力将持有巴拉德19.9%的股权,成为巴拉德第一大股东。
根据2016年7月26日大洋电机香港与巴拉德签署的《投资者权利协议》规定,在上述交割日后,如果巴拉德拟发行或有义务发行普通股或其他有投票权的股份或可转换为有投票权股份的其他证券,大洋电机香港可使用反稀释权利维持其在巴拉德持有9.9%的股权。
基于对巴拉德氢燃料电池技术及未来氢燃料电池应用巨大潜力的信心,大洋电机香港于2018年8月29日与巴拉德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决定以每股3.5464美元的价格合计出资约2,000万美元认购巴拉德定向增发的约560万股普通股(上述出资及股份数均为预估数,具体以本次认购交割日确定的金额和股数为准)。本次认购完成后,大洋电机香港将继续持有巴拉德已发行全部普通股约9.9%的股权。
2、巴拉德计划与潍柴动力在山东省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生产燃料电池电堆及模组,应用于国内公交车、卡车、叉车等车型。该合资公司在设立之初将由潍柴动力持股51%,巴拉德持股49%。上述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有权从巴拉德受让该合资公司10%的股权,与潍柴动力、巴拉德共同形成强有力的战略联盟,通过将新一代LCS燃料电堆和动力模块整合到公交车、商用卡车和物流运输设备中,推进氢燃料电池动力总成业务发展。
3、巴拉德、潍柴动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为公司与巴拉德的战略合作,不构成风险投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
三、本次股份认购、战略合作的目的及意义
1、近年来,氢燃料电池行业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能源技术革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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