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1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8 日以专人
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侦彪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
反对)。
《 2023 年 度 监 事 会 报 告 》 刊 载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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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
弃权、0 票反对)。
监事会对《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在较大程度上满足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要求,已经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且有效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机制,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公司对 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监事会对《中山大洋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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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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