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4-001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上午 9:00 时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以专
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次修订完成后,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将同时废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含)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保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 年 2 月)刊
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2024 年 2 月)刊载于 2024 年 2 月 3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工作细则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