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2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10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6.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和 2023 年 6 月 14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4)。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7 月 5 日、2023 年 8 月 3 日、2023 年 8 月 21 日、2023 年 9 月
8 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2023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066、2023-068、2023-077、2023-088、2023-101)。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4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期间,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9,518,248 股,占公司目前(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总股本的 0.40%,最高成交价为 5.7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07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50,912,839.01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方式、价格、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及实施期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股票期权行权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股份变动方式 行权数量(份)
熊杰明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