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3-090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大洋 JLC9;期权代码:037282。
2、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31 名,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028,962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38%,行权价格为 4.19元/份。
3、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起至 2024 年 8 月 23 日止(因行权起始日期均需为交易日,实际可行权截止时间由 2024
年 8 月 25 日调整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31 名激励对象行权 9,028,962 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
载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
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 年 6 月 8 日至 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6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做出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
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4、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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