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6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7-148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2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股权转让不确定风险。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提高警惕,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7年6月23日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威海中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并于2017年6月28日申请财产保全。威海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华东重工给付工程款19,349,724.0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华东重工于2017年12月13日收到威海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 7月 27 日、11月 8日、12月 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102、132)。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华东重工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威海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如
下:
原告: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华东重工
裁定如下:
1、查封华东重工所有的位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崮山路555号的设备:
数控动梁龙门导轨磨床一台、落地镗铣床一台、水下调式三辊卷板机一台、数控板料折弯机一台、双柱立式车铣中心一台、数控六轴滚齿机一台、激光切割机一台。
查封期间不得转让、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2、查封期限为二年。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查封不影响公司对相关机器设备的使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执行裁定书(2017)鲁10执331号之一。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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