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数: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华东数控资讯
2017-12-03 17: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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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04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7-119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中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合担保”)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协议纠纷于2017年7月7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双倍返还其缴纳的增发保证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等。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 7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收到重大诉讼材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该仲裁事项于2017年10月23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公司于2017



年12月1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寄送的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1、公司返还中合担保保证金本金25,000,000元;



2、公司向中合担保支付利息468,493.15元;



3、驳回中合担保其他仲裁请求;



4、本案仲裁费 293,293.97 元(已由中合担保全额预交),由中合担保承担



29,329.40元,公司承担263,964.57元,公司直接向中合担保支付其垫付的仲裁费



263,964.57元。



公司应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上述款项,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公司将因履行相应裁决书约定的还款义务而产生相应的经济损失、费用支出,会导致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同时也会增加公司扭亏为盈的难度。



本次仲裁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资金紧张,面临资金风险,预计很难在裁定的时间内支付上述款项。



四、风险提示



1、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均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41.87万元,预计2017年度净利润为-25,000至-20,000万元,如果公司2017年度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如果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退市)的情况。



2、重整不确定性风险:2017年7月14日,公司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



金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一旦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所需时间,重整方案能否顺利通过债权人、出资人会议,重组方案能否顺利执行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存在重整失败、破产清算的可能性。



3、控制权变更不确定风险:公司第一大股东高金科技被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向经区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2017年11月7日,经区法院裁定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 49,376,000股。该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



2017年11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受理大连甘井子区组合



机通用部件有限公司对高金科技的重整申请,同时要求经区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对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执行。2017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高金科技通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指定高金科技清算组为高金科技管理人并明确了管理人职责。2017年11月21日,公司收到经区法院通知,因华夏银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申请继续拍卖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尚无定论。故经区法院暂停对高金科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拍卖。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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