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14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规范公司运营,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本次设立相关的解压、解封、过户等手续。上述事项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独立董事:刘玉平、刘庆林、宋希亮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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