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8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7-102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威海华东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于2017年6月23日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威海中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并于2017年6月28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7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华东重工近日收到威海中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如下:
原告:威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华东重工
判决如下:
1、华东重工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工程款19,349,724.03元及逾
期付款利息(其中2010年7月5日至2017年6月22日间的逾期付款利息为
2,373,669.19元,自2017年6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以19,349,724.03元为基
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华东重工交付涉案已完工工程所需的全部工程验收及技术资料;
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如果本次诉讼未能在本年度内得到妥善解决,预计将会导致 2017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加大公司2017年度扭亏为盈的难度;
2、本次诉讼可能会对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由于本次诉讼查封了华东重工的土地和房产,可能会对华东重工的银行授信和贷款业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本次诉讼对公司及华东重工的生产经营暂无其他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法务部与法律顾问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项,合法合规最大范围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力争减少损失;
2、积极推进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以改善公司的资产结构和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
3、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国内外市场拓展力度,争取新的市场份额;加大应收账款清收力度,抓回款,维持正常生产资金流。通过厂房出租、闲置资产处置、投资,加大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盘活资金补充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为解决公司问题提供一定的保障;
4、认真做好三会召开、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工作,避免运作违规。
五、风险提示
1、资产重组(处置)终止风险: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涉及重整的不确定因素和控制权取得的不确定因素等诸多问题和条件,截止目前仍未完成相关工作、取得实际性进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处置)事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存在重大变更或终止的可能。
2、重整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债权人高鹤鸣、李壮、刘传金已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3、退市风险: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
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公司2017年度仍不能扭亏为盈,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情况。如果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即《2018年年度报告》)公司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会面临终止上市(退市)风险。
4、资金风险:受整体国内经济形势及行业不景气影响,公司主业经营状况未有明显好转,在贷款银行的信用等级普遍评级下调,公司资金压力巨大。如2017年度经营状况仍没有根本好转,公司融资能力将进一步减弱,部分银行贷款等债权人已经出现逾期、垫款情况,个别债权人已经开始诉讼。公司面临资金急剧紧张局势,资金风险加大。
5、诉讼风险:公司未完结的诉讼事项较多,公司虽然设置了法务部并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解决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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