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5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7-083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变更会计政策。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
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
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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