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0
证券代码:002248 证券简称:*ST东数 公告编号:2017-061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4、本次会议第八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2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山路698号)。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刘永强。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17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股份82,738,7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907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81,40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059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82,920,1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9663%。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2,746,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9%;
反对1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0%;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0,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9034%;反对1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52%;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4%。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82,746,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9%;
反对1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0%;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70,8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3.9034%;反对17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052%;弃权
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4%。
3、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82,746,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9%;
反对1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0%;弃权2,6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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